市国土局六制严格土地整治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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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4日发表
一是工程进度保证金制度。开工前由每个标段缴纳1万元工程进度保证金。每个土地整治项目每月召开一次监理会议,对进度排名倒数第一的标段处以1000元罚款。
二是约谈制度。实行季度拉练检查,对项目施工进度排名后三位的,由项目指挥长约谈中标单位法人代表。
三是黑名单制度。发现疑似围标、串标单位的,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察局和公安机关查处,查实后上报列入省厅黑名单。
四是班子成员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制度。采用班子成员任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长办法,将班子成员年度业绩考核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情况相挂钩;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取消该班子成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五是重大变更工程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10万元以上的重大变更工程,必须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
六是纪检督办制度。局监察室介入工程进度督办,定期开展督办检查,公开通报检查结果,对工作不力、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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