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三个明确加强窗口管理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行政效能,近日,市国土局出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窗口职责、工作流程和责任奖惩。
明确窗口职责。局行政审批科负责全系统政务服务窗口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市局政务服务窗口负责统一受理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等12大类行政审批(核)事项,督办、协调审批(核)过程,组织召开业务会审会,发放行政审批(核)许可文书。镇(处)国土资源所政务服务窗口负责用地用矿业务报件审查受理、电脑录入、建立登记台帐,接待信访,解释解答有关政策和业务办理规定。
明确工作流程。共分为审查、提交、电脑录入、网上申报、审查批准、提交纸质资料、通知申请人缴费、到市局窗口领取证书并登记、向当事人发放证书等9个环节。对不合格的报件实行一次性告知;合格的,当场受理,并填写受理通知单。基层国土资源所受理后,属地国土所负责人必须安排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勘测、填写资料,确保7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
明确责任奖励。局政务服务窗口人员隶属局行政审批科,各镇(处)国土资源所政务服务窗口设专职人员一名,每人每月发放工作津贴200元,并作为局后备干部培养。加强窗口人员监督管理,在各窗口明显位置公开统一投诉电话12336。对发生无故不受理报件等7种行为,由局纪检组、监察室调查处理。建立业务报件合格率公示和考核制度。局行政审批科每月公开各基层所退件率,纳入年终考核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