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对我市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开展抽样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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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4日发表
为保障2010年春节期间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1月27日,省工商局委托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我市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开展抽样检验工作。
据了解,这次检验的重点场所是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食品超市,及火车站、汽车站和城乡结合部的食杂店与食品经营户,主要以粮食制品、方便食品和速冻食品为主,包括大米、豆类、方便面,每类食品抽样100个批次,每个检测场所各抽样100个批次。
这次食品检测要求被检测食品必须有合格证明、进货台帐等信息,对无食品名称、无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三无产品”一律不予抽检,并由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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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6 08:59: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