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2HB2021
2021年9月29日12时53分,我市接到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X2HB202****90042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余川镇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于当日14:00赶赴现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黄冈市武穴市余川镇山区武穴市胜意建设商贸有限公司非法挖山,毁林毁草。
二、基本情况
武穴胜意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位于余川镇周国村1组恶人寨山脚(柳界公路边),2019年12月5日成立,统一信用代码:91421182MA49D9358Q,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胜意。2020年2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建成,占地面积11200平方米。2020年1月20日,办理《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一42lI82一12一03一002389IT;2020年4月24日,《武穴市胜意建设商贸有限公司石灰石加工砂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审批,批复文号武环审〔2020〕6号;2021年1月自主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主要从事建材销售、砂石销售,碎石加工及清洗。工艺流程原料堆场→给料→破碎→筛分→碎石成品;制砂→筛分→洗砂→脱水筛→成品。现建有碎石生产线2条、洗砂生产线1条、成品料仓库、原料仓库、CXWS2000压泥机一台、沉淀池。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9月29日,余川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人投诉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正在按照《武穴市“五小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武环委〔2021〕1号)要求,实施整治、未生产。
2020年11月3日,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现状分类面积表反映,该公司共占用余川镇周国村和芳远村2.3328公顷土地,其中林地1.1249公顷、水利及水利设施用地0.396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0317公顷、其他土地0.0465公顷。
2021年1月4日,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武自然资规罚决字〔2020〕第311号)。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原状,罚款135432元。2021年1月13日,《关于武穴市胜意建材商贸有限公司石灰石砂石加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批复》经武穴市林业局审批,批复文号:武林审准〔2021〕第01号。同意该石灰石砂石加工项目临时使用余川镇周国村集体所有林地0.4523公顷。
2020年12月8日,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非法占用11762平方米建设加工厂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综行执罚决字〔2020〕第05035号)。责令退还非法占用11762平方米土地;限30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的土地11762平方米处每平方米10元罚款,罚款117620元。
现场调查结论:“黄冈市武穴市余川镇山区武穴市胜意建设商贸有限公司非法挖山,毁林毁草”情况属实。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1.由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穴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严肃查处非法挖山,毁林毁草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由余川镇按照《武穴市“五小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武穴胜意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加快推进整改。
3.由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督促该公司在完成“五小企业”专项整治任务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排污许可证。
五、问责情况
无。
报送人:柯源贤 150****6626
办案人:王会才 152****0888 熊文涛 133****5935
周 波 181****2090
武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