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2HB2021
2021年9月23日12时23分,我市接到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D2HB202****20012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牵头,田镇街道办事处、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于当日下午2:00赶赴现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黄冈市武穴市融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气很刺鼻,产生的危险废物堆满了仓库,影响武穴田镇工业园区安全。
二、基本情况
武穴融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武穴市田镇街道办事处马口工业园,占地54735平方米。2016年启动建设,2018年9月20日建成投入试运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周海燕,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目前环保投入资金为330万元。主要产品为硫代乙酸600吨/年(其中200吨用于硫代乙酸钾生产)、硫代乙酸钾300吨/年。 《年产2600吨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5月9日取得了原黄冈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黄环函〔2017〕105号),2018年12月15日通过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20年6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21182MA48B9MT33001P)。
硫代乙酸生产线主要原材料为:五硫化二磷、乙酸,主要工艺为:硫化反应→粗蒸→精馏→成品,满产情况下每年使用五硫化二磷375吨、乙酸506.25吨。硫代乙酸钾生产线主要原材料为硫代乙酸、碳酸钾、乙醇,主要工艺为:搅拌溶解→过滤→中和反应→离心甩滤→干燥→成品,满产情况下每年使用硫代乙酸200吨、碳酸钾147.5吨、乙醇70吨。
生产过程中主要废气污染物种类有:生产废气排放口污染物为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污染物为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该公司建有3套废气处理系统,其中生产区2套,污水处理站1套,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区和仓库废气处理采取一套二级碱液吸收塔废气处理设施和一套UV光解+二级碱液吸收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采取一套UV光解+碱液吸收装置处理。
危险废物环评计算量主要为五氧化二磷废渣产生量为270t/a,属于HW02医药废物;质检废物产生量约为3.3t/a,属于HW49类废物;精馏残渣产生量为3.876t/a,属于HW11精(蒸)馏残渣;废包装材料年产生量约为63.35t/a,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2021年1月28日、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3日,该公司分别与华新环境工程(武穴)有限公司、恩菲城市固废(孝感)有限公司、潜江东园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服务合同(协议)》。该公司危险废物集中贮存于320平方米专用仓库内,仓库废气由5个排风管收集经碱液吸收塔处理达标后排放。2019年4月4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曾对该公司硫代乙酸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蒸馏残渣)产生量与贮存量未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不规范,部分标识、标签未粘贴,且桶装有破损溢流至地面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19年5月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环罚字〔2019〕第32号),予以罚款10万元。
2021年6月30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黄冈博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有组织生产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一个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西南侧、东侧、东北侧、北侧厂界外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符合企业排污许可证许可限值,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该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向武穴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一中队书面报送《关于伏季放假及设备检修期间暂停生产的报告》,停产期限2021年7月22日至9月20日止。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9月23日,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田镇街道办事处、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人投诉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当前未生产,该公司车间、仓库均设置了废气收集管道并连接废气处理设施,通过负压收集无组织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玻璃钢罩密封,废气通过管道经废气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经核查,厂界没有明显异味,污水处理站没有明显异味,但危废仓库门口感觉明显异味。现场责令企业恢复生产后,立即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自行监测。
查阅湖北省危险废物物联网,该公司申报2021年度危险废物计划产生量913.2吨,截至目前实际产生量1076.45吨,已转移处置965.86吨。其中,东风威立雅环境服务(襄阳)有限公司处置30.94吨,北控城市环境资源(宜昌)有限公司处置501.44吨,湖北润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30.73吨,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38.16吨,潜江东园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51.41吨,恩菲城市固废(孝感)有限公司处置112.7吨,华新环境工程(武穴)有限公司11.08吨,山西桃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189.4吨。现贮存量110.59吨。信访反映废气污染、危险废物贮存量较多情况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投诉的情况属实。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1.由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监督武穴融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在2021年10月31日前规范转运处理剩余危险废物,降低环境风险。同时,督促该公司在2021年10月31日前聘请专业环保公司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整改方案,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加快完成整改。
2.由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依法加强武穴市融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监管执法。同时,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自行监测,并不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为环境监管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3.由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责令武穴融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2021年11月30日前,在厂界安装无组织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实时监控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五、问责情况
无。
报送人:柯源贤 150****6626
办案人:饶永红 138****6966 郭政为 139****2499
刘敬东 155****2566 徐则林 131****3382
武穴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