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关于开展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47号)及中国残联最新工作部署要求,现将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崇左市大新县行政区域内2022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全县辖区内的用人单位线上或线下申请审核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或直接登陆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http://221.7.197.156:8443/wbxt办理(详见***1服务指南),咨询电话0771-3624342,3632561或加入大新县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QQ群:1078841860。
(二)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29号(旧法院办公楼一楼),大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站审核。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快递申请办理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申报表》 (***2,原件1份);
2.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3,原件1份);
3.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在编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 残疾人职工是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提供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5.当相关数据比对信息出现系统核验异常时,需要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如下(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
(2)残疾人职工工资凭证(可为工资表、***明细、个税申报表、原始会计凭证任一种形式);
(3)残疾人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残疾人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五、相关说明
(一)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已实现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数据协同共享,申报按比例就业年审事项时可通过系统比对相关数据,自动核验用人单位信息、社保、医保、工资、残疾人证件等信息,审核认定结果直接推送至税务部门,事项办理已实现“减材料”“零跑腿”“全网通办”“跨省通办”,请用人单位首选网上申报形式,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二)用人单位网上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登录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
(三)用人单位选择邮寄送达纸质审核认定书的,须自行承担邮寄费。
(四)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单位有招聘残疾人就业意向和计划,可与大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站联系。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申报表》(***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3)可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
***:
1.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网上申报服务指南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申报表
3.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办理流程图
大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28日
***1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网上申报服务指南
一、登陆
进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法人空间注册、登录——切换区域与部门,进入属地残联部门界面——公共服务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在线办理——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我要申报
以下为示例,操作时应选择“崇左市”——“大新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残疾人安置管理
在首页可以查看年审申报的进度、单位当前业务年度的残疾人安置情况以及残疾人安置情况的图形化分析。在首页右侧可以查看残联发布的通知信息。
在首页——残疾人安置管理——添加残疾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击“保存,下一步”。
三、数据校验
提交下一步后,系统将通过联网数据对残疾人的就业情况进行认证,如果无异议,可以直接点击下一步。如果对系统认证情况有异议,可以勾选本单位认为符合情况的月份。提交相关材料,交由残联进行人工审核。
系统校验数据正常情况:勾选校验月份——点击下一步
系统校验数据存在异常情况:勾选校验月份——点击下一步——提示校验情况存在异常——确定——上传对应***人工审核——点击下一步——等待人工校验
如需继续安置残疾人,则点击继续登记按钮。如安置完成,点击返回安置登记管理,回到功能首页面。也可对已安置的残疾人进行重新登记或者删除。
四、申报完成
残联审核人员将在20 日内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安置登记人员的状态全部为“已审核确认”,则可以点击“完成申报”按钮,审核结果认定书。
点击“完成申报”按钮——阅读承诺书——点击“已阅读、确认”按钮——根据提示内容确认无误——点击“确定”——完成申报工作——审核结果“年审认证确认书”。
***4
文件: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申报表.doc
***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关联文件:
网站地图 地址: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
主办:大新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3622271
桂公网安备 451****2000015号 桂ICP备12005218号-1 网站标识码 :4514240003
今日大新微信公众号
广西云
");SITEID = 328;APPID = 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