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个规范加强乡镇非税收入监管
乡镇非税收入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为了加强乡镇非税收入的监管,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关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有关要求,对镇处实行“预算统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制度,乡镇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市非税局,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主要是实行“三个规范”。
一是规范管理制度。该局先后就镇处非税收入管理方案、资金操作程序、票据管理等内容制定相关制度,对乡镇非税收入征管范围、征收方式、帐户设置、收缴程序、票据缴销、配套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乡镇非税收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规范票据管理。针对乡镇票据使用混杂、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首先该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明确规定乡镇非税票据供向渠道,严格实行“凭证购领、分次限量、销旧领新”的制度。另外,在日常票据管理工作中坚持严把“三关”,即发放关、核销关和稽查关,从源头上规范了执收执罚行为,防止了收入流失。
三是规范资金汇缴程序。该局根据镇处非税收入资金操作程序要求,在各乡镇财政所设立非税收入集中征收点,规定无论是市级主管的站办所还是镇处政府主管的单位,都要在财政所集中开据,通过非税系统直接缴入“金库”或者“财政专户”,保证了乡镇非税收入及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