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遴选第三方工程复核单位的公告
武穴市2016年、207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设已进入验收阶段,根据鄂发改农经【2018】204号《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和黄高标办【2018】1号《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验收前由第三方工程复核单位对完成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价鉴定。通过遴选方式,每个项目区遴选一个第三方工程复核单位,共确定三家工程复核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面积(万亩) | 标段划分 | 投资金额(万元) |
武穴市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 | 龙坪、万丈湖 | 2.31 | 4 | 6110 |
武穴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区 | 梅川陶斯畈 | 2 | 5 | 4700 |
武穴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区 | 石佛寺连城湖畈 | 3.52 | 6 | 3200 |
二、遴选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遴选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遴选人必须是在信用管理系统中注册,信用管理系统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且未被列入黑名单或被通报批评并限制从业的工程复核单位;
3、遴选人应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测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测的专业工程类别为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国家和省级水利主管部门颁发乙级(含乙级)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必须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和混凝土工程2个类别;
4、遴选人拟派人员不得少于4人,且不得变更,但如标段实际情况需要则根据业主要求增加人员,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5、遴选人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复核业绩;
6、遴选人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遴选人,不得同时报名参加遴选,否则全部视为不合格;
7、遴选人不得与关联项目的监理、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
8、服务期限:以签订《工程复核合同》明确的服务期限为准;
9、质量目标:合格。
三、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遴选公告在“武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四、报名时间
1、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
2、地点:请将报名材料送至武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武穴市民主路2号)
联系人:赵先生 0713-6583956 137****4579
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