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四项措施提高稽查选案质效
一是规范选案工作制度,提高选案靶向性。制定和完善选案工作制度,成立稽查选案小组,统一部署,统一选案,严格按照案源管理、选案分析、确定检查对象等工作流程,增强了稽查选案的靶向性;二是加强内部考核,提高选案针对性。建立选案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避免出现无效选案、重复选案等现象。对所选案件进行层层把关,选案人员初步筛选后,由选案股长、分管局长、局长审核,增强了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针对性;三是深化信息分析,提高选案的科学性。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查询系统、重点税源管理软件、税收执法系统的综合数据平台,编制出《纳税人申报变动及税负异常情况分析表》,建立分行业的科学选案指标与参数,强化对各类案源线索的归集整理;四是加强沟通协作,提高选案的互动性。定期召集选案工作小组会议,促进稽查局与各分局间的联系和协作。由选案小组定期征求各分局及各相关业务科室的意见,将纳税评估引入稽查选案,并定期分析汇报稽查对象的实施情况及与各相关科室间的联系协作情况,提高稽查选案的互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