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吨年磷霉素系列产品项目环评公示(第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吨/年磷霉素系列产品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发改委令第40号文)鼓励类第十一条医药第7款“关键医药中间体开发与生产”和第9款“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同时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08年)》[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技术]中(三)化学药(11)重大工艺创新的药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拟建项目位于武穴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医药化工区。根据《武穴市高新技术产业园2005——2020年发展战略》中产业功能定位:医药、精细化工、机械加工三大产业体系。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吨/年磷霉素系列产品项目为化学药品制造工业项目,符合医药产业功能定位要求。根据《湖北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08]56号)要求,项目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000吨/年磷霉素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武穴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医药化工区,紧挨永宁大道和18号路。
投 资:498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513.5万元人民币
占地面积:***348.7平方米
绿地率:25%
本项目含有四套工艺装置:
①左磷右胺盐装置工艺:酯化反应-浓缩-水解-浓缩-氢化-过滤-浓缩-氧化反应-结晶离心-精制
②磷霉素钙盐装置工艺:脱胺-真空脱氯仿-过滤-成盐-离心、洗涤打浆-干燥
③磷霉素钠盐装置工艺:脱胺-过滤-真空浓缩-成盐-离心、洗涤-干燥
④氨丁三醇盐装置工艺:脱胺-盐基交换-脱水-搅拌溶解-过滤-沉淀结晶-离心、洗涤-溶解、过滤-重结晶-离心、洗涤-干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影响及其污染防治
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水分三类:一是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锅炉及纯水系统废水等);二是生活污水;三是循环冷却清净废水。外排废水产生量为28429.6m3/a,治理前水质:COD1***4 mg/l、 BOD384 mg/l、 SS220 mg/l、 NH3-N28 mg/l、 Cl-2925 mg/l、有机磷2mg/l,三股废水采用专管专收,拟采用“微电解+SBR”工艺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00m3/d,废水经处理后水质COD500 mg/l、 BOD300 mg/l、 SS200mg/l、 NH3-N8 mg/l、Cl-300mg/l、有机磷0.5mg/l,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标准要求,废水从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进入厂区东面18号路污水管网——向东排入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影响及其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有六个排放口,分别为:
①酯化工段HCl废气: 评价建议采用三级逆流洗涤吸收处理设施,吸收效率≥98%以上,经处理后的HCl废气排放浓度为80mg/m3,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尾气由30m高内径0.2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浓缩回收甲苯和三氯化磷废气:评价建议采用“氯化氢水溶液洗涤+柠檬酸钠液体吸收+回收甲苯”的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的甲苯废气排放浓度为38mg/m3,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尾气由30m高内径0.2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浓缩、精制尾气:浓缩结晶工段、精馏工段产生废气,主要为乙醇和水蒸气,评价建议采用回收乙醇后,由一个15m高内径0.2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脱胺蒸馏、脱氯仿工段不凝废气:钙盐、钠盐、氨丁三醇盐生产的脱胺蒸馏过程中,
产生的不凝气(如氯仿等),评价建议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的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的氯仿排放浓度为20 mg/m3,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车间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由引风机引至生产车间顶部设置15m高内径0.2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⑤精馏尾气、干燥尾气:主要成分为甲醇,评价建议采用水吸收处理,吸收率按90%计算,甲醇排放浓度100mg/m3,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尾气由30m高内径0.2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⑥锅炉烟气防治措施
环评推荐项目锅炉废气采用国家环保最佳实用技术SCX-III型脱硫除尘装置进行净化处理(脱硫效率60%,除尘效率95%),SO2排放浓度为313.4mg/Nm3,烟尘排放浓度为111.3mg/Nm3,经过脱硫、除尘后浓度符合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II时段规定的SO2 900mg/m3、烟尘200mg/m3最高允许浓度,烟气拟由45米高内径0.6米的烟囱排放。
(3)噪声影响及其污染防治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有锅炉房的鼓风机、引风机、压缩机、干燥机、污水处理站的鼓风机和各类泵及各种输送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压级在75~105dB(A)。项目采取厂区合理布局、减振、经采取低噪声设备、消音器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后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其处置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
①污泥、脱色渣:由指定危险废物处理单位收集处理。
②生活垃圾:由市环卫处集中收集、统一卫生填埋处理。
③煤灰渣处理:外售做建材。
④钯炭、钨酸钠、固载d-氨基酸:回收利用。
⑤氯化钠:外售。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废得到妥善处理,实现零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吨/年磷霉素系列产品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武穴市高新技术产业园2005——2020年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该项目生产工艺具有一定先进性、装备技术能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有效改善环境质量,做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索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要求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十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向本网址发送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工程大学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武汉市雄楚大街693号
单位负责人: 李 杰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136****8526 传真:027-87807650
电子信箱:dygzhangli@163.com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查先生 联系方式:136****9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