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
11月23日,市环保局组织召开“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暨普查员培训大会”。大会要求承担我市工业源、生活源普查的环保系统普查员,要在会后立即行动,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深入辖区,对我市境内的工业源、生活源单位进行逐一清查。这是我市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继摸底调查之后的实地清查和第二次普查员培训,这表明,自即日开始,“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我国第一次进行的全国环保国情大调查。这是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举措。此次污染源普查要求对凡在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由农业部门负责普查)、生活源单位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进行普查登记。“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普查标准时点定为2007年12月31日,即自2008年初开始正式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年底完成普查工作;2009年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对普查工作进行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文件要求凡在我国境内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当前我市正在进行的是普查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即污染源的摸底、清查和人员培训。自即日起,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将以全国污染源普查员的身份,分两人一组深入全市各工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村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医院、住宿、餐饮业、美容、理发、洗浴服务业、洗染业、摄影彩扩业、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服务业,进行逐户登记、清查与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