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4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近期,我县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6年2月3日,九资河镇王家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群刚在家中为其孙子满周岁操办宴席,共设宴25桌,收受亲戚以外37人礼金共计4200元。2016年10月,九资河镇纪委给予王群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
2016年6月17日上午,胜利镇毛家坳村党员朱英文与方某、毛某、夏某等四人在胜利镇叶某家中带彩打麻将,被胜利派出所当场查获。2016年9月,胜利镇纪委给予朱英文党内警告处分。
三、违规公款用车问题
2014年2月12日中午,罗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王建文驾驶私家小汽车到凤山镇牌形垸村参加方某的婚宴,事后以单位租用其私车的名义公款报销车辆费用。2016年12月,罗田县纪委给予王建文党内警告处分。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期间,罗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陈丽萍利用工程质量检测职务之便,在工作过程中分5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1300元。2016年8月,县住建局给予陈丽苹行政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模糊、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县委、县纪委持续改进作风的鲜明态度和从严从实抓纪律建设的坚定决心。作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正风肃纪的铁扫帚决不能停。元旦、春节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驰而不息的加强作风建设,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党规党纪,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敬畏纪律、严守规矩、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发挥好专责监督机关的作用,用铁的纪律纠正“四风”,紧盯享乐奢靡,聚焦隐形变异,坚决防止和纠正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搞“变脸术”的“四风”问题。要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中共罗田县纪委
罗田县监察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