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环保局宣传贯彻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4月21日晚上,罗田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局会议室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学习会首先就《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特点、问责情形、问责形式等方面作了具体讲解,重点解读9种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11种滥用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性执法的违法履职行为、6种慢作为的怠于履职行为、4种问责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为共30种问责情形。并找出环保工作中的风险点,要求在环评审批、环保验收、全国生态县创建工作中,不能当东郭先生、南郭先生、好好先生。 并就贯彻落实提出了四个“强化”:一要强化责任清单;二要强化宣传教育;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四要追责问责。
局长黄耀祥强调,全局上下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纠正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具体要做到以此次学习贯彻《问责办法》为契机,同时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活动相结合,履职尽责,要学业务、长智慧、强能力、扩效果。要懂规矩、铁肩担责,铁腕履职,铁面问责;做到执法严格化,监测客观化,审批服务化,生态品牌化,减排规范化,宣信常态化,服务优质化,党建特色化,全局一体化。在工作中再鼓干劲、再加力度、再上举措,再创一流业绩。信息员: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