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开展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投标市场,维护招投标良好的市场秩序,更加深入地推进招投标“五统一”综合监管,3月30日,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是对2011年以来在我县实施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国有或集体资产转让项目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对象包括招投标市场主体各方以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不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项目招标程序、方式和组织形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假借资质、围标串标;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是否存在另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是否存在转包、非法分包行为;招标项目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直接划拨到中标人基本账户,项目重要变更、决结算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招投标交易项目时是否对进场交易证明和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进行严格核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从4月1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分为自查和全面检查两个阶段。自查按照“行业为主、属地配合”的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一级单位分别组织进行,要求在半个月内完成,并报送自查报告与自查表。自查结束后,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从县监察、招投标办、财政、审计、发改、住建、国土、水电、交运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班,组织实施全面检查。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县招标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