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正式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5月30日上午,我县召开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县委委员、常务副县长郭建明,县委委员、县委办公室主任胡朝晖出席。
据了解,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全县82家党政机关,各单位下属的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属于车改范围;改革人员包括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县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用车暂按现行办法提供保障;县级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凤山城区规划范围内,到保障范围以外区域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市车改办核定,我县保留公务用车177台,这177台车简称“取一保三建两平台”。取一就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三就是保留必要应急车辆,保留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保留调研及集中公务活动用车、外事及政务接待用车等其它车辆。建两平台也就是建设应急公务车平台和县级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其中县级应急公务用车平台可核定不超过10辆,供全县各单位应急使用;县级综合执法用车平台核编不超过18辆,保障没有保留执法车辆的执法单位用车。两个平台车辆集中使用、合理调度,并喷涂统一标识,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对全县党政机关取消的公务用车,通过招标方式向社会公开处置。
郭建明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公车改革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延迟车辆移交或拒不移交工作,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纪律检查和审计,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司勤人员的安置,确保改革取得成功。信息员:张未 黄碧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