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自觉遵守践行准则条例
县检察院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中,思想上加强底线思维和敬畏意识,行动上树立“公、廉、俭”良好风尚,落实主体责任上坚持原则,敢抓敢管。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勇表示:一是要做学习的先行者,检察干警作为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规范司法、严肃执法的能力,提升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是要做遵守的示范者,“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检察干警要想成为纪律法律的忠实捍卫者,先要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不能做的坚决不做,让别人不做的自己率先不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
三是要做忠实的捍卫者。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法律靠捍卫。检察机关应全面履行党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捍卫党纪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性。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把遵纪、守法放在心中。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治检,坚持抓早抓小,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规范检察人员的行为,在思想上与上级院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在生活上做到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在履职上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带头守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