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积极探索扶贫互助资金运行管理机制
秦安县在全面组织实施扶贫互助资金和“双助贷”工程过程中,逐步走出了一条符合秦安实际的扶贫互助资金运行模式和管理机制,极大调动了贫困户“造血式”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缓解了贫困户借款难、借款成本高等问题,产业增收促脱贫步伐明显加快。
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成立了“双助贷”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扶贫互助资金“双助贷”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等工作。县扶贫办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专门股室具体负责全县互助资金和协会日常管理,并配备一名财务总会计和两名业务主办人员,适时监管协会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乡镇长和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为扶贫互助资金和“双助贷”工程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为确保全县扶贫互助资金正常运转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扶贫、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不断加大扶贫互助资金和“双助贷”工程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县、乡、村干部的业务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同时,实行定期稽核,及时发现和解决互助资金和“双助贷”工程在具体操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规范使用扶贫资金。县审计局针对村级扶贫互助资金使用,定期开展审计,有效遏制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各乡镇和村协会负责扶贫互助资金的监管、审核、把关,确保扶贫互助资金足额落实,按要求使用。县、乡、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三级管理运行机制。
规范运行,统一账务。坚持资金投向与主导产业发展相结合,确保互助资金和“双助贷”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有效带动农户增收。规范资金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管理细则》和《天水市扶贫互助资金“双助贷”管理办法(试行)》,采用整借零还和整借整还两种借款模式,有效减轻了一次性还款带来的资金压力,加快了资金周转率,保障了资金安全。同时,协会按季度定时集中办理业务,保证了协会运行常态化。县扶贫办统一制发了互助资金和“双助贷”财务管理帐簿,做到了“总帐、会费收入明细帐、占用费收入明细账、应收帐款明细帐、现金日志账”五本帐簿统一。
实行“三制”,***督办。一是实行公开公示制。对会员的吸收和缩减、借还程序、资金使用和管理,监事会进行全程***监督,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资金用足用活;对借款对象、借款用途、借款额度、借款期限等及时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实行月报告制。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和扶贫互助资金管理站实行“两站合一”,由乡镇工作站详细统计贷款额度、用途、成效分析以及运转情况后,于每月30日前定期向县扶贫办、财政局报送。三是实行审计制。县扶贫办牵头抓总,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等相关单位组建审计工作组,对扶贫互助资金和“双助贷”工程的管理运行使用、工作经费开支情况定期开展审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督办。
严把四关,安全运行。坚持严把“四道关口”,努力实现资金滚动增值、独立核算、民主管理,确保互助金安全运行。一是把好项目审核关。按照扶贫互助资金只用于产业发展的要求,互助协会把资金用途核实作为第一道关口,在会员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协会对项目准备充分、扶持前景看好、诚信意识强的会员方可确认为扶持对象。二是把好借款额度控制关。规定最大借款额度控制在30000元以内,按扶持项目投资额度确定贷款额度,宜多则多,宜少则少,确保了资金的周转和安全。三是把好程序运作关。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首先由贷款农户本人提出借款申请,由互助协会确定专人对贷款人扶持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后,最后确定扶持对象。扶持对象确定后,借款人选择“四种担保方式”中的其一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互助协会及时对借款农户及使用金额进行张榜公布,在群众无异议后,协会与农户签订借款合同和还款保证,并签订资金使用承诺书,经互助协会理事长签字,由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站财务人员向农户发放借款。(秦安县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