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多项举措服务非公经济
“高检18条”,“鄂检10条”,“走访民营企业”,“服务非公经济”,这些词句成为4月以来县检察院的最大工作热点。
4月5日,该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召开扩大会议,学习“高检18条”、“鄂检10条”和“市院12条”,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4项原则、5个重点、3大步骤和6条措施,把目标任务落实到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刑事诉讼监督、民行检察监督、非公企业犯罪预防五大检察职能部门。
4月8日,检察长石玲率副检察长徐洪斌、黄萍、韦达走访了山河建设集团、湖北馥雅等部分民营企业,与全国人大代表、山河建设集团董事长程理财等民营企业家就检察机关如何服务非公企业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详细介绍了“高检18条”和“鄂检10条”有关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规定,现场接受了企业的法律咨询,被走访的民营企业对检察院这种面对面的法律服务方式非常欢迎。
4月11日,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联合召开了“团风县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徐林,检察长石玲到会与湖北馥雅食品、湖北亚星、精诚钢构、丰收粮仓等部分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共商检察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大计。
“与大家坐在一起,就是宣传‘高检18条’和‘鄂检10条’,听听大家的心声,有什么问题、困难和建议,直接说出来,我们一起努力解决。”检察长石玲的一席话,引发了企业家热议:有的说“检察院关注非公经济发展,是一个利好消息,给民企注入了极大的信心。”有的说“民营企业创业创新,难免失误犯错,检察机关要坚持法治思维,注意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杜绝选择性司法,防止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更多的代表表示“县检察院提出落实‘高检18条’,‘鄂检10条’,说出了我们民营企业的心声。”……
在座谈会上,县检察院向与会民营企业代表发放了“鄂检10条明信片”,明信片上除了写明鄂检10条的具体内容,还标明了检察院的联系电话和官方网站,检察院的这些举措,受到县工商联领导的高度赞扬和民营企业家的热烈欢迎。
石玲强调指出,县检察院将根据上级院的要求和民营企业的意见与建议,结合团风实际,从五个方面全面有序地开展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一是强化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干警服务意识,增强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环境意识。二是强化整治打击,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大力整顿影响企业经营的突出治安问题,严肃查处侵害企业权益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项目审批、贷款发放等重点环节“吃拿卡要”等侵害企业职务犯罪行为。三是强化警示教育,推进涉企犯罪预防,开展法治宣传,提高非公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堵塞漏洞。四是规范涉企案件办理,改进执法办案方式,妥善处理涉企案件,积极化解涉企纠纷。五是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常态化服务机制,倾听企业意见,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