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约谈部分土地闲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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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3日发表
10月9日,我县就闲置土地问题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县领导肖学民参加。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经初步调查,我县涉嫌闲置地块20宗,面积共计1570.86亩,其中,涉嫌闲置土地677.8亩。
会议要求,对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用地,限期仍不开工建设的,将按出让价款的20%收取企业闲置费;对因规划调整、拆迁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相关部门要全力协调、搞好服务,协助企业加快开发、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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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0:55: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