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工商帮助养鸡农户获赔37100元
4月20日上午9时许,团风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电话响起。
“县工商局吗?我是团风县总路咀镇东江河村养鸡农户,我买的鸡苗大批死亡,找销售公司,他们不管。你们工商局能不能帮帮我啊!”
投诉人陈康,是团风县总路咀东江河村四组人。2016年初在本村注册成立了一家蛋鸡养殖及销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7年3月,他与黄冈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雏鸡销售合同,品种是海兰灰,数量为10600只,送到价格每只3.5元,总金额37100元。交货时间为2017年4月上旬,款到发货。
4月6日上午11时许,该公司将鸡苗送到陈康养殖场。在将鸡苗清点入笼时,发现有死鸡苗23只。
“到第二天早上6点上料、上水,发现死鸡80多只,我们去年也养了一批鸡,没有发现这种情况。”
陈康就慌了。赶忙打电话给合作社技术员,技术员来后检查了温度、湿度都适宜。在解剖死亡鸡苗后,技术员确诊鸡苗患有气囊炎。
在4月13日、4月14日,鸡苗死亡达200余只。期间陈康联系销售公司,该公司派了杨姓经理一行5人前来处理。只是说是“温度偏高,运输路途远,鸡苗会出现死亡情况,先打下疫苗试试”。
谁知道疫苗打过后,到4月19日,鸡苗死亡720只,明显病鸡200多只。合作社技术员来询问并查看鸡苗情况,解剖已经死亡鸡苗,发现气囊炎病情用药后没有好转,呼吸道也发病更厉害了。在鸡舍内查看鸡苗后发现有大部分鸡苗出现打焉现象,经解剖打焉鸡苗后,发现有球虫病等情况。
陈康就要求该公司收回鸡苗,退赔货款。但是该公司始终没有给一个解决问题办法和一个满意的答复。万般无奈,20日上午,就向县工商局打了电话。
县工商局接到投诉电话后,迅速行动,指派该局消保分局和总路咀工商所联合处理。
4月21日,依法传唤该公司销售代表,了解情况并要求该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查明,该公司出售的这批鸡苗没有经过检疫就投入市场销售。
4月24日,在总路咀工商所,该公司供货代表与陈康正式签署赔偿协议,赔偿陈康人民币37100元。
同日,在该局执法人员监督下,此批带病鸡苗已做无害化、无污染深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