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来团风检查验收全国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
8月26日,省检察院控申检察处副处长高丹率检查验收组一行,对团风检察机关2013—2015年度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争创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刚陪同检查。
检查验收组采取现场督查方式,重点依照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中涉及的软、硬件要求,采取听、看、查、评的方式,对团风院争创工作逐项逐条验收评分。听取了团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玲关于创建文明接待室的工作汇报;现场查看了接待场所和硬件设施,评查了相关档案、案卷、台帐、报表等资料;核查了该院案件受理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的制度建设、文明执法等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完善意见。
检查验收组对照评估标准,对团风县检察院的群众接待、信访处理、场所建设、信息化设备等方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高丹指出,团风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接待室”争创工作,领导有力、准备充分、资料齐备、硬件设施完备,控申部门的职能得到充分体现,文明接待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她要求,要充分认识文明接待工作对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社会公信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继续夯实文明接待基础,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石玲检察长表示,团风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认真汲取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创建工作,推动团风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