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制定罗田县凤山城区住宅前期物业
罗发改价格〔2022〕8号
罗田县物业服务和管理协会、凤山城区各物业服务主体、各开发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住宅前期物业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主体合法权益,按照《黄冈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房地产管理局结合罗田实际,组织制定了《罗田县凤山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试行)》,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一)一星级物业服务费,普通无电梯住宅0.46元/月·平方米,普通电梯住宅0.95元/月·平方米,连排低层住宅1.9元/月·平方米。
(二)二星级物业服务费,普通无电梯住宅0.55元/月·平方米,普通电梯住宅1.08元/月·平方米,连排低层住宅2.05元/月·平方米。
(三)三星级物业服务费,普通无电梯住宅0.66元/月·平方米,普通电梯住宅1.22元/月·平方米,连排低层住宅2.18元/月·平方米。
(四)四星级物业服务费,普通无电梯住宅0.76元/月·平方米,普通电梯住宅1.38元/月·平方米,连排低层住宅2.28元/月·平方米。
(五)五星级物业服务费,普通无电梯住宅0.85元/月·平方米,普通电梯住宅1.52元/月·平方米,连排低层住宅2.38元/月·平方米。
上述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其他物业服务条款按“细则”规定执行。
二、各物业服务主体向县房地产管理局申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等级标准,县房地产管理局按照《黄冈市物业服务管理等级标准(试行)核定住宅小区服务等级。物业服务主体按核定的服务等级对应收取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
三、商铺等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协商确定。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当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区,其物业服务收费不作为前期物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主体协商确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
(二)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的;
(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五、各物业服务主体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范收费行为,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按规定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常态化公示星级标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并公布《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接受业主监督。
六、本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两年,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1.罗田县凤山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试行)
2.黄冈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罗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罗田县房地产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
罗田县凤山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试行).xls
《黄冈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