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关于申报2021年度罗田县人才公寓的通告
按照《罗田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罗政办[2020]4号)要求(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21年度罗田县人才公寓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
二、申报对象
1.全县新引进且本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城区均无住房的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2.《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人才。
(一)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享受***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四)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国家教育部认定的获得国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六)“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双一流”高校及全日制一类本科院校毕业生;
(七)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生或中级职称(中级技师)以上人员;
(八)经批准的其他特殊急需紧缺人才。
三、申报材料
1.罗田县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获得本县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人才引进的证明文件或各招录人员的录用文件。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罗田县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见***),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2.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查同意后集中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统一审核,并联合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房产情况进行查询确认。
3.集中申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直孵化器在孵企业的,上报县人社局汇总审核;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的,上报县开发区管委会汇总审核;县经济开发区范围之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上报县科经局汇总审核。
县人社局联系人:夏金超,联系电话0713-5070067;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人:刘小庆,联系电话0713-5073038;
县科经局联系人:朱宏,联系电话0713-5052535。
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及时申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真审核把关,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衔接配合,逾期不再受理相关申报工作。
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
2021年4月6日
***:罗田县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docx
罗田县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申请人 姓 名 | 性 别 | 籍 贯 | 申请人及 共同申请人 照片 | |||
出 生 年 月 | 引 进 方 式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学 历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
联 系 电 话 | 身 份 证 号 | |||||
申请人 房产情况 | ||||||
共 同 申请人 情 况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现住房及房产情况 | ||
个 人 申 请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单 位及主 管部门 意见 |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房管局审查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委组织部审查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安排住房位置为: 楼(栋) 单元 室。 |
说明:1、本表1式2份,用A4纸张打印,分别存县委人才办、县房管局。
2、引进方式填通过何种方式进入我县工作,如“博士服务团”、“招硕引博”、绿色通道人才引进等。
3、共同申请人情况填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现住房及房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