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集中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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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3日发表
3月29日,针对今年4月1日即将施行的《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县发改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集中学习解读,促进全局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意识和能力的再深化、再提高。
会上,党组成员张德军领学《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原文,重点解读9种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11种滥用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性执法的违法履职行为、6种慢作为的怠于履职行为、4种问责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的行为共30种问责情形。党组副书记孙火明同志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对接业务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进一步提振工作激情,确保严守“四条底线”;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推进干部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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