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临市监罚告送〔2023〕DX5号)
桂林八禧贸易有限公司等12家市场主体:
本局于2023年4月18日依法对你公司等12家市场主体(名单详见***)作出 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因:涉及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因你公司等12家市场主体下落不明且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等12家市场主体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是:拟吊销你公司等12家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 。
请你公司等12家市场主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等12家市场主体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名单
联系人: 杨 衡 联系电话:0773—5595689
联系地址: 临桂镇市场监督管理五所
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