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实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制度
近日,那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那坡县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档案馆等四个部门新任主要领导发出经济责任告知承诺通知,将领导干部任期内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告知其本人,同时要求告知对象全面理解所告知的经济责任内容,准确把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并切实履行,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并按要求对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作出承诺。
这一工作是根据日前那坡县委组织部、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开展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我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保障***令行禁止。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承诺是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一项新举措,我县将作为制度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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