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探索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治理道路
平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近年来,平乐县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燃气安全的***批示精神,坚持以基层治理为重点,以“三个强化”走出一条具有平乐特色的燃气行业安全管理道路。
一、强化体制健全安全用气长效管理体系
(一)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重调度。平乐县自2017年建立《燃气行业常态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来,不断完善更新会议制度,以分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为召集人,牵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实现燃气行业常态化管理。2022年为应对行业新业态,邀请民政、教育、工信等用气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加入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督促所监管行业内的使用燃气的用气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用气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用气责任制、用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督促其全面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同时制订《关于加强全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全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燃气执法中队护安全。2019年11月,为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平乐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成立了燃气中队队员4名,与渣土中队4名队员组成综合执法队伍加强依法打击辖区燃气市场中存在的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充装、非法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成立来,结合群众举报、疫情守卡及开展源头打击非法运输燃气工作,对可疑瓶装气运输车辆进行排查询问,检查气瓶是否为正规气站供应。查处非法经营燃气点、拦截违规运输黑气车辆57个,暂扣不合格液化气钢瓶4263个。2022年以来,我县查封“黑气”点、拦截违规运输黑气车辆16次,暂扣不合格液化气钢瓶622个,其中50KG规格重瓶116瓶、轻瓶98瓶,16.5KG规格重瓶138瓶、轻瓶246瓶,5KG规格重瓶 10瓶、轻瓶14瓶。导气装备6套。1起案件移交公安立案处理,刑拘3人。
(三)组建综合执法专班聚合力。为强化平乐县燃气市场安全管治工作,促进联动执法,形成合力集中打击违法违规现象。我县由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公安局一线执法人员成立平乐县燃气市场“打非治违”工作专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加强“黑气点”线索收集,切实履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职责。今年4月14日以来,我县城管、交警、交通等部门联动在沙子镇路口设立24小时卡点,重点巡查箱式货柜车严管非法燃气运输,及时发现、及时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黑气”,处理燃气非法经营者非法运输问题。涉嫌违法的立即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杜绝“黑气”从我县北门流入市场。
(四)整合乡镇网格队伍强基础。积极发动群众、燃气企业、行业协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力量,按照县级网格内行政区划,建立完善县城“大网格”、乡办“中网格”、社区(村委)“小网格”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各乡镇分管燃气安全生产的领导为本乡镇网格管理的组长,副组长由各乡镇派出所领导担任,组员由各乡镇社区、村委干部、城管队员、派出所警员担任。负责三级网格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将辖区内的三级网格划分为几个片区,明确分片分包领导和包村干部,以社区、村委为基本网格,将监管辐射到千万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履行辖区安全用气宣传、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发现燃气非法行为及燃气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上报上级部门。
二、强化快查快改加强隐患排查
(一)打造示范点创新工作机制。以滨江一品小区为示范点,探索推进共建燃气安全小区。燃气企业、物业通过在小区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宣传等形式,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引导居民群众随时绷紧安全用气这根弦,确保安全用气知识和燃气事故防范措施入脑入心。在宣传过程中,悬挂横幅7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入户安检宣传184户。小区物业加强液化气钢瓶配送管理,要求送气工送气进入小区必须做登记。发现黑气及时拨打举报电话,杜绝无安全保障的液化气钢瓶进入小区。同时配合燃气公司开展小区安全用气服务,包括入户安检、更换燃气器具、开展小区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等。燃气企业配合物业将送气员、安全员信息,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上墙,燃气企业工作人员进入小区工作必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树立企业形象。城管执法人员加强非居民用户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对小区商铺中使用燃气的2户工商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目前均已完成整改,扎实共建筑牢小区安全屏障。
(二)执法与市场主体相结合。为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安装,平乐县通过由各乡镇政府牵头、燃气配送站点配合、各职能部门加强指导政企联合的形式,拉网式对辖区内1414户工商户进行入户排查初核,为全县622户燃气非居民用户进行入户安检,并做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进行宣传。根据排查台账,燃气安全执法“百日行动”工作组逐一入户复核,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的非居民用户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指导各商户自行购买符合安装规定的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进行安装,不指定购买企业,为商户节约安装成本的同时加快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的安装工作推进。下发整改通知书三日后,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电话回访,对还未开展行动的商户进行督促,对已经购买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的商户进行记录,在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到货后7日内再次入户终核,确保商户购买、安装的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合格无隐患,不合格的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及时退货,减少商户因此造成的资金损失。目前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执法检查600余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66份,电话回访263户,引导217户商户安装合格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
三、强化举措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一)多渠道全覆盖宣传引导。通过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以“加强燃气安全、提高防范意识”为主题,围绕群众燃气使用安全基本常识、日常安全用气及安装注意事项等问题,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采取案例警示、图册分发、安全宣讲等方式,结合乡村振兴、自建房安全排查等工作进乡村(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充分利用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圩日、平安夜巡、宣传“大喇叭”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加强对社会公众进行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开展百日行动以来,融媒体通过电视、户外大屏幕按每天5次的频次轮播燃气安全宣传视频公共场所篇、家庭篇。“百日行动”以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共计开展整治宣传行动52次,发放资料、宣传单17752份,入户宣传8633户,学校宣传75次,悬挂横幅宣传标语98条。有力的强化了老百姓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自救意识,同时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为扎实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燃气事故发生,平乐县城管局组织燃气企业、各配送网点负责人及相关执法工作人员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通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及《燃气安全事故教育》警示片、学习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资料、阅读燃气爆炸公众号有关文章、咨询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厂家等方式,掌握商家可能想了解的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的原因、工作原理、使用年限等问题。使相关工作人员业务上的“充电赋能”,思想上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更好为商家答疑解惑,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器装置安装工作。
(三)强化监督问责压实责任。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联合纪委、督查绩效办、应急、城管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乡镇开展三次督查工作,并在督查结束后,分别以会议、文件的形式通报各乡镇“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部门、乡镇提出批评与改正意见,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前期宣传工作不到位。一是部分餐饮店负责人安全知识淡薄,不重视燃气泄漏报警器的重要性,未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二是工作人员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前户均花费15分钟进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相关知识宣传,工作进展缓慢。
(二)台账资料数据相差较大。前期乡镇、企业入户安检台账与后期执法工作人员入户台账数据相差较大,无法一一对应。一是部分乡镇没有做到全面入户排查;二是各乡镇汇总的入户安检台账中,经执法人员核查,不少非居民用户已停业或不使用燃气。三是部分商户存在2-3个名字,工作人员入户记录的名字不一致,导致后期隐患销号困难。
平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