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等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驻东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等协助市长工作。
鉴于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人民政府等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健同志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
李海同志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经济运行、粮食、物资储备、商务和口岸、外事、新型城镇化、自然资源、海洋、林业、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储备、应急管理、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环保、国资等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海洋局、林业局、不动产登记局)、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外事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土地征收储备中心,东兴生态环境局。
分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东兴北投口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和协调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党校、市税务局、市气象局、东兴海关、东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市消防救援大队、东兴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自治区公安厅东兴口岸签证处、广西北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地方志、保密、档案等工作。
覃杨妮同志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
分管市卫生健康局(老龄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和协调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直属机关工委、侨务办公室、总工会、团市委、妇联、侨联、工商联、红十字会,以及各民主党派、非公经济等工作。
周曦惠同志
负责统计、金融和专项债、一般债、PPP项目等工作。
分管市统计局、金融办。
协助分管发展改革、审计、财政工作。
联系和协调银行、保险等工作。
张辉同志
负责教育、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京岛、接待、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分管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京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和协调市残联、文联、科协、社科联以及新闻出版、电影等工作。
马力同志
负责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监督局。
分管广西东兴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和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工作。
唐凌云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法制、边海防、人民防空、打击走私、信访等工作。
分管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公安局、司法局(调处办)、边海人防局(打私办)。
联系和协调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驻市部队、武警,以及边境管理、国家安全、烟草专卖等工作。
李若杨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工业和信息化、政务服务、招商、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招商促进局,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分管冲榄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协助分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作。
联系和协调东兴试验区、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广西农垦火光农场有限公司以及电力运行、通讯管理、供销合作等工作。
韦希霖同志
负责民族宗教、交通运输、台湾事务等工作。
分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交通运输局、台湾事务办公室。
协助分管文旅产业发展工作。
联系和协调东兴海事处、东兴邮政管理局等工作。
冼诗咏同志
协助李若杨同志工作。
负责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
黄飙同志
协助李海同志工作。
负责市国有企业改革相关工作。
张坤同志
协助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工作。
黄有德同志
协助李海同志工作。
负责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吴兴伟同志
协助李海同志工作。
负责市项目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黄文铭同志
协助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上述领导分工,包括业务归口管理和挂靠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