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烟草局送达公告
公 告
合浦好一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伟志:
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通知书》(合烟专[ 2022 ]收回第1905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2个月即视为送达。
合浦县烟草专卖局
2022年11月1日
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通知书 合烟专[ 2022 ]收回第1905号 合浦好一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 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收回你(你单位)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许可证号:450****54536),收回的理由是:你(你单位)在未办理停业手续的情况下,于2022年2月17日起停止卷烟经营业务至2022年8月17日止已超过六个月。我局于2022年8月17日进行公告,至2022年9月23日,公告期已超过1个月,你(你单位)仍未到我局办理手续。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规定,现收回你(你单位)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海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北海市合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合浦县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