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湛江镇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开新闻稿
根据港南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6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党委及所辖14个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30日,巡察组向湛江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湛江镇党委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截至11月30日,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6大类26个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书记亲自部署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及镇长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统筹推进全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意见,制定整改措施40条,形成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了党委统揽、班子牵头、逐级分解、层层负责的整改工作局面。
四是强化整改成效。确保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经过3个月的努力,目前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强化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75-4702032;邮政信箱: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沿江街1号;邮政编码:537133;电子邮箱:gnzj2032@163.com。
中共湛江镇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