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机场净空安全十不准
一、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区域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区域是指以机场远期规划跑道构型为基准,跑道两端各向外延伸20公里,跑道中心线及其延长线两侧各10公里的区域。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内的物体由障碍物限制面控制,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以外至机场净空保护区边界之间的物体,高于地面标高30米且高于机场标高150米即视为机场障碍物。
二、朝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
朝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涉及双塔区、龙城区和朝阳县部分区域,具体四至为:北端20公里,召都巴、李杖子;东侧10公里,孟克、八宝东沟、凤凰山、孙家湾洞子沟;南端20公里,马架子、老爷庙;西侧10公里,袁台子、下店西大营子、上河首。
三、机场净空安全“十不准”
《辽宁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1.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和超过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2.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物质;
3.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4.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5.放飞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等其他升空物体以及进行飞艇、滑翔机、动力伞等飞行活动;
6.储存爆炸物品以及进行超过净空保护高度要求的爆破或者作业;
7.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
8.燃放烟花、焰火;
9.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10.国家规定的其他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市净空办及朝阳机场呼吁广大市民和净空保护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坚决落实机场净空保护各项工作要求,为朝阳机场运行提供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市净空办
朝阳机场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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