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第九次会议
11月22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第九次会议先后在阳光综合楼多媒体会议室举行。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霄主持会议并讲话。
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学习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市委书记张正红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黄正富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共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审议了《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办法》;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点专项资金使用、重大投资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以及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2022 年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刘霄强调
党的二十大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高度,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扎实做好人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知行合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找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
刘霄表示
要持续加强人大监督能力建设。《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办法》这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中央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求的具体体现。
本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会首次听取,这说明法治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听取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形成常态化,监察委员会要每年依法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各街道人大工委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四川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按照工作条例把街道人大工作职责履行好;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工作开展,组织进家入站的人大代表定期依法专题听取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发挥好人大监督作用;在工作中,一定要把代表的活动组织起来、代表的作用发挥出来、代表的风采展示出来、代表的形象树立起来。
东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科学谋划、积极作为,担当实干、奋勇争先,努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切实以民主凝聚力量、用法治护航发展,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东区人大工作新局面,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东区的火热实践。
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结束后,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了关于补选攀枝花市东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康、周永明、蒲雄泉、吴昊出席会议,并主持相关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