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公示第二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等4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9号)精神,对招用毕业年度(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企业申请+承诺制+事后核查”或“通过新参保人员信息和教育部门2022年毕业生实名信息比对”等方式审核毕业生身份,运用“数智人社”系统比对毕业生是否享受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以及一次性扩岗补助,并审核企业是否为招用的毕业生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即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经我中心审核,2022年宁明县拟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参保企业第二批1家共3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11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宁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股(邮寄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劳动大厦二楼社保中心待遇股。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2500)。举报电话:0771-8622992。
***:宁明县2022年度拟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参保单位名单(第二批).xls
宁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