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出台实施方案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葫芦岛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日前,市政府办印发《葫芦岛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内容包括总体要求、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规范经办管理服务、强化组织保障八部分,共16条政策措施。
《方案》明确,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
《方案》明确,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困难群众依法参加基本医保,按规定享有三重制度保障权益。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政策,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完善大病保险的倾斜支付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合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方案》明确,明确救助费用保障范围,合理确定救助待遇水平,统筹完善托底保障措施。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依申请落实综合保障政策。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规范经办管理服务,全面推进一体化经办,提高综合服务管理水平。此外,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能力建设4项保障措施。做好基金预算调整、经办程序优化、信息系统完善等准备工作,确保2023年1月起新制度全面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