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开展晒家规家训讲我家的故事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传统美德,引导人们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文明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晒家规家训•讲我家的故事”有奖征集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弘扬传统文化,传播文明家风”为主题,动员全省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家规家训故事征集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包含的“三个倡导”、“三个层面”的宣传教育,培育积极、健康、向上的现代新型家风,引导人们崇德向善、文明有礼,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二、作品征集
1.征集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家规、家训;二是围绕家规、家训以文字形式讲述自家的真实故事。家规家训要语言精炼,形式简明,富有内涵,健康向上,便于传诵;自家故事要讲明白家规家训产生形成的时间、背景和效果等,字数在1000字左右。文风要朴实、生动、故事性强。
2.征文中所提及的家规家训应该是百姓家中世代传承之作、近年原创之作两种类型。
3.参赛作品能够体现家庭文化的传统特点和鲜明的时代特色,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要求,很好地展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并能够在家庭或家族上下代之间很好实践传承。
三、评选奖励
省文明办组织专家对各市报送的初选作品进行终评,最终确定100篇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篇奖10篇,纪念奖82篇。奖励标准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纪念奖200元。活动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无偿用于公益传播的权力;活动结束后,省文明办结集获奖作品出版《晒家规家训•讲我家的故事》,不再另付稿酬,向入选作品作者赠送2本。
四、活动时间
—。
五、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辽宁省文明办,承办单位:各市文明办,支持单位:辽宁文明网。
六、活动分工
1.省文明办。负责本次活动整体策划、统筹协调;负责指导各市做好征集活动的动员部署工作;负责活动评审奖励工作;负责组织活动评审组对各市报送作品进行审核。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参赛作品。
2.各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本市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工作;负责本市活动征集作品的初期审核工作并向省文明办报送初选作品。
3.辽宁文明网。负责为拟获奖作品公示提供支撑平台;负责介绍活动详情、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展示优秀作品等工作。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是今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取得实效。
2.认真实施。各市要按照活动主要内容,尽快下发活动通知,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力量,积极宣传活动的内容、意义,大力营造活动氛围,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组织动员媒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各方社会力量,采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介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力争将最优秀的作品征集上来。
3.及时报送。作品以WORD格式形式报送(“家规、家训”用三号黑体字;讲故事文章标题居中、用小二号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1.5倍行间距;文后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联地址和联系方式)。请各市及时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每市报送篇数不超过20篇,并于前将初选作品和当地活动开展情况报省文明办指导处。
联系人:王倩
电话:0429—6122802
邮箱:wmb6122802@163.com
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