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力做好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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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1〕24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力做好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质运输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力做好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力做好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方案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力做好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来宾市关于能源保供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1〕2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力做好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质运输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统筹做好我市能源物资运输,保障今冬明春我市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精神以及***、***关于应对能源供应保障有关文件精神,交通运输部、自治区、来宾市应对能源供应保障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确保今冬明春生产生活正常安全。
二、工作目标
统筹协调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工作,优先保证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确保今冬明春我市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安全畅通。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一)专项工作组。
成立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专项工作组,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议定重大决策、措施,协调、督导各部门、单位开展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组长:宁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韦锋业 市交通运输局铁路建设办主任
覃玲梅 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陈启旺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金文捷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负责人
赵千里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负责人
黄春红 市港航发展中心主任
周嗣航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蒋克雄 市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罗宏滔 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科,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具体落实专项工作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综合运输科赵千里兼任,组员为各成员单位和科室熟悉业务工作人员,视情况可从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工作。
(二)工作机制。
1.建立协商机制。由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召集相关部门(单位、科室)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沟通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我市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重点难点问题,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来宾市有关要求做好交通保障工作。
2.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积极与重点企业联系,了解企业运输路线,存在的困难。各成员部门(单位、科室)按照各自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切实保障企业运输通畅。
四、工作任务
在严格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好能源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一)水路运输方面。
对于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船舶,主动对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协调各枢纽船闸安排优先过闸,各港口要优先安排进出港、靠港接卸货、优先引航调度。指导港航企业合理安排船期和港口作业,优先保障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畅通,对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船舶要及时办理通行手续,不得以各种理由限制通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市港航发展中心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铁路运输方面。
主动对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做好煤炭铁路运输保障工作,确保铁路线路正常,做好突发灾害等影响煤炭铁路运输的应急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局铁建办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公路运输方面。
督促相关单位围绕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路线加强公路养护,加强施工路段的交通维护,加强公路应急保通工作,切实保障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路线畅通。一是加强路网监测,保障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二是加强应急预警,保障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公路通行安全畅通。三是加强公路养护,提高公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四是对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汽车要协助及时办理通行手续,不得以各种理由限制通行,密切关注煤炭运输价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并由市公路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有关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科室)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1〕2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力做好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质运输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本方案有关要求,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 采取各项合理措施畅通电煤、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我市今冬明春能源供应。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参照市交通运输局做法,迅速成立能源运输保障工作专班或专项工作组(含主要联络员联系电话),并于 11 月 5 日前报我局专项工作小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局综合运输科赵千里,0772—4236838,邮箱:lbsjt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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