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告发布登记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广告发布登记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监管,根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和《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汕市监[2019]17号),我局将在近期对各单位的广告发布登记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对象
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制定检查任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的形式,对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等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对象包括: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汕头日报社、学习之友杂志社有限公司、潮声杂志社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19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广告发布登记事项从事广告发布活动;
(二)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
(三)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
四、检查形式
采用现场检查的形式:(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对本单位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汇报。(二)材料核查: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广告发布前有关证明文件的核对查验情况、明确具体的广告审查规则等。
五、其他要求
请各广告发布登记单位根据检查内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日
(联系科室:广告监管科,电话:8856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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