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预防部门执行两卡制度
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市检察院近日在全市检察机关职务预防部门实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和《预防职务犯工作监督卡》制度。截至目前,市检察院职务预防部门已实施了4次本项制度。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成果,在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从制度层面规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最高检预防厅决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和《预防职务犯工作监督卡》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推进预防工作规范化,强化预防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主要是告知对方该院指派的检察官前来开展何种预防工作的具体内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卡》是对开展预防工作的检察官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是否依照告知事项开展工作,有无工作内容不当的情况,有无干预正常的管理活动及市场主体合法的经营活动,有无利用预防工作便利或以预防工作的名义接受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10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