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宪法宣传周走进群众日常生活
第六个国家宪法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兴隆台区结合实际,通过宪法宣誓、宪法讲座、书写宪法等形式,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和覆盖面,让宪法精神活起来,落下去,走进人民群众日常生活。
今年的“宪法宣传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2月1日至12月7日分别设立7个主题日,由区司法局统筹安排,各街道、区直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踊跃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共场所、进网络系列活动。
宣传周首日,区司法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走进辽河油田测井公司,为企业带来了《宪法》、《安全生产常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识宣传手册》等读本,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纷纷表示,这些法律知识尤其是《宪法》跟企业和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一定认真学习,提高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与此同时,新工司法所联合新工街道来到辖区企业金禾医院,向医护人员和患者广泛宣传发生在身边的法律案例,增强普法教育的吸引力。
为满足村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12月2日,区司法局、新工司法所、兴海司法所联合惠宾街道、新工街道、兴海街道走进村民家中,发放宪法小册子、《公民应知法律常识问答》、《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知识》等宣传资料,帮助农民解决常见法律纠纷,引导村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2月3日上午9时,在我市唯一以宪法为主题的广场——振兴法治文化广场,由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百人方阵整齐列队,面向宪法庄严宣誓,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这一天,创新、新工等司法所走进街道、社区,围绕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宪法的主要内容、如何学习领会宪法精神实质、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等方面进行了生动详实的解读,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从你出生那一刻起,宪法便开始保护你。出生后,首先享有的法定权利是人身权,以及获得父母抚养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作为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室里学生朗读宪法的声音此起彼伏,《宪法伴我们成长》的嘹亮歌声激荡着孩子们的心灵。在我市第一所法治示范学校——辽河油田胜利小学,师生用晨读宪法、歌唱宪法的方式向12.4国家宪法日表白。当天上午,兴隆台区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学峰、兴隆台区副区长刘智及相关人员参加仪式,并与全校师生共同向宪法宣誓,使这一天成为全区人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启动仪式结束后,来自学校各个年级的书法精英,在长度12.4米的长卷上书写宪法,在小小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在进社区、进公共场所主题日,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科技局、区卫健局、创新街道、渤海街道、新工街道、沈采街道的工作人员纷纷走进社区和市民服务大厅,发放《宪法》读本、《公民应知法律常识问答》等宣传资料,为群众解答法律困惑,普及贴近生活实际的法律知识,切实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
宣传周期间,区司法局在微信公众号“兴隆司法行政在线”及时推送活动信息,并为盘锦电视台、《盘锦日报》、“盘锦普法12348”提供全方面的图文资料,通过“互联网+法治宣传”的模式切实缩短了宪法与每一个家庭、每一名群众的距离。(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