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文章爱岗敬业要有新境界——二论学习李晓龙
爱岗敬业,是一个人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尽心、尽职的一种态度。透过昌图县人民法院三江口法庭庭长李晓龙的工作轨迹,我们看到了一种爱岗敬业的新境界,那就是在“热爱、尽心、尽职”的工作态度的背后,还有一种甘于奉献的品格、一种追求卓越的自觉。
按规定,庭长每年办案24件就完成了任务,可近年来李晓龙每年都办案200到300件,最多时达到420件。为了完成超常的工作量,他经常在审理案子中错过吃午饭,直到午后三四点钟,才抓起一个馒头,就着一棵大葱,狼吞虎咽地对付一顿。他是庭里办案最多的人,也是加班最多、值班最多的人,在他的时间表里,没有“休息日”。
李晓龙每年几百件的超常工作量,是在无上诉、发改、申诉、投诉、错案的质量前提下完成的。昌图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法院民事案件监督工作的同志说,基层法庭审过的案子,每年有30到50件到县里上访,这种情况是挺正常的事。可查阅近10年民行科受理的投诉、申诉等案件,李晓龙办结的2600多件案件没有一起上诉、发改、申诉、投诉、错案,这在司法案件审判中是罕见的。
“零争议”、“零失误”的办案成果,是超常的努力、付出使然,更是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作标准使然。李晓龙深知,基层法庭处理的虽是一些琐事、细事,但是琐事、细事处理得不好,就会酿成“大事”甚至大祸。为此,他要求自己把每件案子都办得“四脚落地”。在这一工作标准下,他不知多跑了多少路,多做了多少次当事人的工作,多花费了多少个人的业余时间,直到每件案子的当事人都能接受审理的结果,案结事了,他才能放下心。
李晓龙同志的事迹并不轰轰烈烈但却感人至深。他是和我们绝大多数人一样工作在平凡岗位上的平凡的人。他做出的不平凡的业绩,源于他的甘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品格。1996年从部队转业到昌图县人民法院工作时,按照李晓龙的条件,完全有理由要求在县院或离县城较近的法庭工作。可他却主动找到院领导,要求到全县最偏僻的、自然条件恶劣、人员状况复杂、社会矛盾多发的三江口法庭工作,这一干就是14年。向李晓龙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甘于吃苦、甘于奉献,甘于在平凡的岗位上以日复一日的默默的付出,创造、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李晓龙同志的事迹并不轰轰烈烈但却令人油然而生敬意。他每天和我们一样从事的是一份平凡的工作,但他把一份平凡的工作做到了“极致”,做到了“卓越”的境界:10年法官生涯,2600多件案子,件件让当事人认同,件件无失误,不仅是同行们学习的榜样,也为所有立志做好本职工作的人们树立了标杆。向李晓龙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自觉树立精益求精的工作标准,自觉树立“零失误”的工作追求,将精益求精的工作标准、“零失误”的工作追求,内化为一种品格、一种坚守,进而创造卓越的业绩,实现卓越的追求。
榜样在前,事业在召唤。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来说,学习和弘扬李晓龙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要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自己的行政效率和行政质量,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自己爱岗敬业的新境界,推进新铁岭大铁岭建设再上新层次。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