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5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组指出市农业农村局存在4个主要问题,15个分项问题,36个具体问题,51个子问题。局党组对反馈的意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整改落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集体反思和深刻剖析,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经过6个月集中整改,已完成整改47项(其中列入长期整改11项),正在推进整改4项。整改过程中,制定整改措施162条,修订完善制度规定42项。
一、提高整改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4月7日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迅速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及反馈会议领导讲话的通知》,要求全局系统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当作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为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判反馈意见,提出了“五个明确”要求,即每一项整改工作,都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领导、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部署到位。局党组各成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共逐项研究制定了162条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组建机构。成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振毅担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分兵把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属各单位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三)深挖根源,剖析原因。局党组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以及征求意见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开展了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进行原因剖析,从思想、作风、工作方面,从历史与现实、客观与主观方面挖深挖准根源,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方向性。
(四)加强督查,狠抓整改。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在反馈会一个月内,印发了《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督查的通知》,5月中旬又集中三天时间对局系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机构制度建立、反馈意见整改推进、结合“两个专项整治”整改方面督查,及时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聚焦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整改,全面整改成效显著
(一)关于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不够高方面问题
1.针对农业产值偏低,我市农业对全市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仅为0.3%,农业服务业产值同比下降5.6%问题。
一是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积极开展省级、市级专业村评定工作;二是下拨各级惠农资金,并加强政策宣传、技术培训和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三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1.2亿元市级资金创建4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四是推进渔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广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技术,指导做好复工复产;五是进行猪场改扩建及设施设备升级,增加投入支持生猪复产及产业转型;六是推进耕地“宜机化”改造、早造推广水稻侧深施肥和农用无人机统防统治,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
取得成效:先后出台《珠海市关于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珠海市一村一品专业村评定指南》;发放专项补贴1931.654万元,带动33487户农户户均增收39269元,园区农民人均收入比所在区农民人均收入高20%以上;已落实白蕉现代农业产业园的物流加工建设用地,引进培育强竞、绿兴、陈汇丰等水产加工企业;出台《关于印发珠海市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东澳根宝项目建成抗风浪深水网箱13只,新增网箱养殖水体1.6余万立方米;生猪饲养量1.63万头,季增0.3万头,天种畜牧已完成区域改造工程并引入母猪1000多头,农控斗门猪场、炽达猪场已改扩建,农控猪场扩建后年出栏商品猪将达4万头;现保留畜禽养殖场14个,家禽饲养量300万只,同比增加4%,禽蛋产量约2900吨;完成5.55万亩宜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硬底化机耕路120公里;划拨乡村振兴专项补贴174.4万元用于开展早稻扩种,完成3.36万亩水稻早造种植任务,比去年同期增加4300亩。
2.针对农业科技创新不足问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生产、加工、物流、研发、农旅”一体化程度不高,多生产方式应用不普遍。渔业加工率不高,水产品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产业链短问题。
一是加快强竞供应链、德洋冷链等六个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项目实施建设;二是抓好菜篮子工程、渔港项目建设。
取得成效:绿兴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一期1.5万吨冷库已竣工投产,德洋冷链物流项目4000吨冷库拟于今年12月份竣工投产;出台《关于依托洪湾中心渔港现有配套设施打造珠海“菜篮子”工程配套冷藏储冰库的意见》,指导洪湾渔港公司实施菜篮子工程,市重点产业项目签约32个,格力地产项目、东港兴远洋渔业项目落地。
3.针对水产养殖水质监管工作有待加强,科学环保的养殖模式推广不够,养殖场没有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也未办理环评手续,渔业功能区域水质超标,部分区域超标较为严重问题。
联合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制定《珠海市养殖用海指引》,将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列为养殖用海相关证书申请的受理条件,进一步依法保护和管理海域,有效规范海上养殖用海程序。
取得成效:已指导2家较大规模养殖企业按要求开展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同时督促并指导金湾区、高栏港区和万山区加快推进养殖区总体环境影响评价;明确全市11处重要渔业水域区域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检测。
(二)关于乡村振兴工作仍有不足问题
4.针对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统筹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各区农办负责人会议,研究问题明确时限,面对面指导纠偏纠错;二是专题研究资金执行问题,出台政策规范资金管理;三是召开乡村振兴建设负责人会议。
取得成效:已在负责人会议上指导各区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出台《珠海市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各资金项目均已实施,部分完工结算,部分无法实施的项目资金经核实后予以回收。
5.针对解决乡村振兴瓶颈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设施农业、农家乐和休闲农业用地等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基层反映较为强烈问题。
一是促进设施农业落地;二是已解决稻谷烘干机设施用地和部分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用地等问题。
取得成效:落实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已解决2台稻谷烘干机设施用地问题,现已完工投产;落实仓储和工业用地25.16公顷,乡村振兴产业配套项目建设用地405亩,乡村振兴产业配套建设用地水田指标安排4475万元;十里莲江、逸丰生态等配套建设用地已取得建设土地使用权。
6.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够彻底,除市级样板村外,多数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还停留在较低水平,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实现全覆盖,“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未完成,离省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梳理行政村污水治理情况并上报数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支持农村雨污分流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积极探索污水处理设施由区属国企统一管理;二是进一步提高面上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取得成效:污水处理设施覆盖161个行政村,覆盖率94.7%,剩余9个也已开工;完成34套不能正常运营设备的基本整改;发放宣传手册18.36万余本、宣传画及标语1.97万幅;清理积存垃圾、杂物55.06万余立方米、沟渠池塘溪10.32万余立方米,拆除村危旧房、露天茅房厕所、废弃猪牛栏等3099间、违章建筑等16.89万余平方米,复垦复绿1.77万平方米;完成394个自然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干净整洁村比例达86.8%。
7.针对农村基础设施欠账较多,集体经济发展仍有不足,农村村庄规划编制相对滞后,大部分涉农比重大的镇村控制性详规尚未完成,乡村建设因缺少规划依据和支撑,进程受到影响。农村村道、电网改造和桥梁、机耕路硬化和排灌站维修等农业基础设施有待完善问题。
一是协同市自然资源局开展22个样板村村庄整治提升规划的编制试点,选择斗门上洲村和莲洲石龙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指导各区启动了覆盖全市所有自然村的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协调推进桥梁安全排查、危桥改造、桥梁新建工作;三是协助配建农村配电网;四是投入1.29亿元建设5.55万亩宜机化高标农田;五是编制我市高标准农田“十四五”规划。
取得成效:完成22个样板村主体整治任务,基本完成规划编制成果;在实施控规覆盖率为84.2%,在编控规覆盖率为94.73%;配合财政部门出台《珠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公路部门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协调供电局投入1.9亿元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5.55万亩宜机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成硬底化机耕路120公里;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费98万元,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8.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增长乏力,村集体经济实力普遍较弱,4个集体经济组织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下。全市仍有4131户、7202人属于农村低收入群体问题。
一是加快完善升级区、镇交易管理平台,开发建成珠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信息动态管理平台;二是开展集体经济薄弱村扶持试点工作;三是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农村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救助帮扶和关爱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社会救助视频工作推进会的各项任务部署。
取得成效:正式上线运营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已下拨6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下达80万元市级资金用于集体经济薄弱村扶持试点;出台《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实施方案》《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集中排查低保、特困供养资金发放和农村养老院管理情况的紧急通知》。
(三)关于扶贫工作不够扎实到位问题
9.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存在不足,2017年10月拨付怒江州文化发展项目援助资金300万元,截至2018年底实际仅使用44万元;携手奔小康行动不够深入,我市企业结对帮扶怒江贫困村部分帮扶措施未落实。项目和资金监管不到位,部分扶贫资金的使用不够精准,扶贫协作资金未能重点用于贫困村、贫困户问题。
一是协商怒江拨付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明确帮扶资金使用、监管、考核和检查责任单位,完善帮扶机制;二是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沟通和数据共享机制,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三是发动珠海企业捐款捐物 。
取得成效:此问题已于市委巡察开展前整改完毕。整改中,已报送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进展情况和资金拨付支出数据,资金已通过审计,取消2018年度对口帮扶资金用于见义勇为奖励;出台《2019年度携手奔小康行动项目计划》《2019年度携手奔小康工作要点》《珠海市“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工作指引》,两地已互访对接,召开联席会议8次,选派干部7名、专技人员24名,结对18乡10村;发动175家企业、69个社会组织与161个贫困村签约,到位资金1750.95万元。
10.针对产业扶贫长效机制不够完善,未建立长效帮扶机制,部分产业带动村民增收的效果不明显,以奖代补扶持产业项目多数已不再运营或不产生收益。扶志、扶智力度不够大,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办法不多、不实,部分帮扶对象仍存在“等靠要”思想,自主脱贫意愿不强问题。
一是开展“扶志扶智”教育,组织帮扶单位、村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二是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增强自主脱贫意识;三是保障落实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等政策。
取得成效:共帮扶贫困劳动力13806人转移就业,贫困户自主脱贫意识大大提高。
11.针对扶贫资金投入风险防控不足,扶贫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一些帮扶项目不够精准。项目可持续性收益存在较大风险。扶贫项目***监管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协调化州厘清扶贫资金审核问题;二是阳春市自由村引进“广东兆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参与产业项目运营;三是分别查明高州市高良村村主任产生程序、种养合作社社员收益情况、45万元特色产业奖励金使用及10万元购买的化肥去向问题。
取得成效:化州已就扶贫资金使用审核把关问题形成整改方案上报并将通报情况;“广东兆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抵押相关手续,百香果基地已完成苗种种植,小龙虾养殖正在新投准备;高州市高良村村主任的选举产生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益智项目获得特色产业奖励金均用于益智产品开发和产业发展,购买的化肥已分发给全体村民,并确认合作社社员全部享受到收益。
(四)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2.针对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对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不够明确具体,议事范围过于简单笼统。以采购联席会代替党组会议研究大额采购事项情况较为普遍。5项50万元以上的采购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讨论而由采购联席会决定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局党组议事规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其中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需经局务会议讨论研究后报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二是4月20日进一步严格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先通过党组会议同意,再召开采购联席会议完成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档案管理,同时,对之前5项50万元以上的采购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而由采购联席会议决定问题,向局党组会议重新汇报并作出说明;三是出台《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取得成效:局党组议事规则更加明确规范;完善了内控制度,对政府采购程序和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使政府采购工作更加严谨规范。
(五)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13.针对研究推荐提任干部没有落实回避制度。2017、2018年原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党组先后2次研究推荐提任干部时,没有落实回避制度,3名班子成员均参与涉及本人提任的讨论和表决问题。
一是核查了当年会议流程,3名班子成员实际已按规回避,记录本发言部分有记载,实为记录人员笔误,党组会议纪要有体现是因3位同志均有出席会议的前期部分,至涉及3位同志时均进行了回避;二是加强相关条例、守则的学习,深刻吸取教训。
取得成效:已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人事科相关人员对条例、守则进行了再学习,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4.针对执行“凡提四必”制度不严问题。2019年5月22日局党组在纪检组还未反馈廉政意见情况下研究两位同志拟任事项,2019年提任的9名干部均缺少任前档案专项审核相关资料问题。
一是核查纪实了解情况,两名同志拟任前已征求纪检组廉政意见,并收到了书面回复意见,但意见未及时归档;9名干部均进行了任前档案专项审核,但没有形成书面审核记录;二是补充书面记录;三是建立对应机制。
取得成效:已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完善了选人用人纪实归档工作,建立材料归档机制,补充9名干部任前档案专审书面记录,制定工作规范和清单,并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法规。
15.针对干部调动程序不够规范。市农发中心某干部从外地某民企调入时,其档案缺少公开招聘相关材料问题。
经查,反馈的干部在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福建厦门国际航空港花木公司工作。根据2003年出台的《珠海市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免予考试,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报到介绍信及人员入编表不纳入干部人事档案归档中,而是作为文书资料纳入文书档案归档。为此,市农发中心该干部其档案无公开招聘相关材料。
取得成效:已再次加强干部调、转任工作制度和规定的学习和执行。
16.针对干部轮岗交流较少,有的干部长时间在同一岗位任职,部分领导岗位长期空缺问题。
一是完成局机关7名科级领导职位选拔工作;二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渔政支队2名班子成员(市管干部)轮岗工作;三是完成渔政支队4名科级正职领导职位选拔工作;四是完成农机所所长选拔工作;五是开展渔政部分干部轮岗工作。
取得成效:已制定局系统干部选拔计划并完成选拔工作;已协调上级部门推进渔政支队部分市管干部轮岗工作。
(六)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17.针对部分党组织负责人长期未配齐配强。如渔政支队党委书记空缺,下属4个大队党支部书记不是由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问题。
一是开展领导班子组建情况自查;二是到期换届的党组织开展换届,补齐补强班子空缺;三是核查由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情况并督促整改;四是加强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的党内职务考察。
取得成效:局老干第一、第三党支部已完成换届;已通知即将到期换届的农发中心党委按时启动换届手续;渔政支队党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暂不具备换届条件,待选举条件成熟将及时启动换届选举。
18.针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好。一些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仍以局领导身份主持会议,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问题。
一是检查组织生活参加情况;二是规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局系统党建督导检查的必查内容。
取得成效:局党组已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对局系统党建工作薄弱环节进行了通报,已对所涉及人员批评教育并在通报中注明,涉及党支部已完成整改。
19.针对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数量不够、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重新学习“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二是开展组织生活情况检查;三是检查制度上墙情况;四是常抓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取得成效:通过组织局属支部班子在5月份重新学习“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内容、程序、操作规范和要求,明晰了书记和支委的责任。针对部分党支部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开展“三会一课”频次不够、质量不高问题,局党组安排了专项检查并进行了通报,涉及党支部已立行立改。局党组将把局属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党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考核。局属党组织均已将组织生活制度上墙并及时更新。
20.针对党建检查考评流于形式。渔政支队高栏港大队党支部书记因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但在该支部仍然被评为达标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系列党内法规,以及党建工作规范的学习;二是选配考评组成员,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四是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取得成效:通过对相关党内法规和党建工作规范的再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渔政支队党委对所属党支部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党建方面的19份自拟文件进行了自查,发现有照搬照抄问题的文件3份,立即进行了整改;支队党委制定了《关于市委巡察发现渔政支队党建检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清单》,共查找了21个问题,制定了38条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七)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有效问题
21.针对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扎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折扣,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部分党支部检视问题流于形式,部分党员主题教育学习心得抄袭雷同问题。
一是检查主题教育中党员的检视问题清单、学习心得。对于发现学习心得或检视问题有抄袭现象的,督促该党员重新学习,再次查找问题。二是局党组将继续探索丰富党员理论学习形式,活用学习强国等优秀学习资源,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把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搞得更扎实;三是继续引导局属党组织开展更丰富的教育活动,发掘总结一批有效经验做法,带动党员不断深化政策理论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取得成效:完成了“学习效果回头看”自查,出台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局2020年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清单》《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要求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局系统党组织开展“学习专题轮流领讲”、“党课人人讲”活动,调动党员参与党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2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宣传教育重视不够。一些基层党支部宣传栏内容没有及时更新,仍只沿用党的十八大之前的内容问题。
一是安排局属各党组织也参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模式,制定学习计划,杜绝政治理论学习“上热下冷”现象;二是把理论武装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首要内容,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建立党建宣传栏定期更新机制,要求未更新党建宣传栏的局属单位党组织更新。
取得成效:出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并督促实施,局属各党组织已完成宣传栏内容更新。
23.针对理论学习没有入脑入心,个别入党积极分子2018年的思想汇报从未提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内容问题。
一是坚持组织党员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扎实做好理论学习成果转化工作;二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进行检查;三是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四是在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上下真功,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防止形式主义。
取得成效:已对个别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进行了重新检查,对于思想汇报引用理论跟不上政治理论发展形势的,要求其重写思想汇报,检查其理论学习状态。
(八)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24.针对意识形态有关文件学习不够扎实细致。抓意识形态工作思路不够清晰明确,存在不会抓、抓不好的现象问题。
一是要求局属各党组织将意识形态专题列入学习计划并开展至少一次意识形态有关文件学习;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列入《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任务要求。
取得成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已经开展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的学习和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局属党组织已经开展了专题学习;局党组已召开研究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并部署抓好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工作和要求。
25.针对个别单位政治警觉性不够高,意识形态教育不到位,对苗头性问题没有早发现早处置问题。
一是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局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敏感性,拓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收集渠道;三是明确问责机制,以问责之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之“重”;四是严格阵地管理,建立工作群管理制度。
取得成效:局属各党组织已全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或制定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并已先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局党组出台《关于巡察反馈党建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指引》,明确要结合深化机关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对未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的,将上报局党组研究处理;出台《局网络工作群管理制度》,局属党组织均已参照局网络工作群管理制度制定工作群管理办法,切实增强阵地意识,严格阵地管理。
(九)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问题
26.针对公务接待审核不严,管理松懈,违规接待屡禁不止问题。
一是查明违规接待原因;二是对相关人员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向全局通报违规接待情况;四是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制度。
取得成效:严肃纠正了公务接待的偏差,坚决杜绝了违规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制度更加严格规范。
(十)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27.针对乡村振兴资金统筹分配滞后。2018年全市乡村振兴资金预算执行率仅为18.29%问题。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逐级逐层狠抓落实;二是会议研究资金执行落实情况,推进使用进度。
取得成效:针对资金执行落实情况,专门召开会议研究,特别是针对斗门区资金执行率较慢的情况,于2020年5月11日专门下发通知至斗门区 ,要求有关资金使用进度进行定期报送。所有2018年的资金项目都在实施中,部分已完工结算,年底前完成全部支出。
28.针对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制定不及时。对口帮扶怒江州第一笔资金已到位,相关资金使用办法印发滞后,导致扶贫资金监管滞后问题。
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对配套资金、职责分工、监督管理等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二是与怒江州扶贫和财政部门联系协调,进一步完善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
取得成效:此项问题已于2019年底整改完毕,目前,已出台《珠海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会同相关部门对配套资金、责任分工和监督管理等事项进一步明确。
29.针对近海水域乱象整治不力。全市近海水域非法渔业设施整治进度仅为3.32%问题。
一是督促并指导各区加快推进非法渔业设施清理整治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养殖用海审批管理;三是组织开展近海乱象普法宣传;四是出台《关于推进非法渔业设施清理整治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开展统一清拆行动。
取得成效:联合发布《珠海市养殖用海审批指引》;出台《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近海水域乱象整治专项普法工作方案》;张贴、派发宣传资料394份,发送宣传信息近11万条,清理非法渔业设施约10.04万亩,已整治100%。
30.针对惠农补贴补助发放宣传发动不到位,督促指导区镇审核、发放不够及时,导致渔船油价补贴、禁渔补助、农机购置等补贴补助发放迟缓问题。
一是报送2019年度涉及渔船油补案件渔船名单;二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和逐区打电话给具体经办人等方式,指导各区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做好渔船油补和休禁渔补助数据准备、渔船归属地分配、受理等基础工作;三是主动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要求尽快通报全省查获的涉及渔船油补案件情况,以便基层做好油补数据准备,但因省厅尚未通报涉及油补案件情况,录入补助管理系统、完成公示、发放补助等流程均受阻,目前仍在积极跟进;四是加强与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工作协调与沟通,督促各区加快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取得成效:2018年度油补和2019年休禁渔补已于2019年底完成。对于2019年度油补和2020年休禁渔补,在省厅未通报全省查获涉及油补案件渔船名单情况下,已建议各区直接进入下一步流程,待省厅的通报名单下来后,涉及油补案件的渔船再个别手动处理;2019年度油补补助资金已于7月28日下达各区;2020年休禁渔补助全市已完成发放;2019年度渔船油补各区完成情况为: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已完成,金湾区、万山区、高栏港区正走上会流程;2019年底农机购置补贴发放率为92.8%,位列全省第二,已超额完成省绩效考核发放率90%的要求。
(十一)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31.针对原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实,对党员干部、下属单位监管偏松偏软。原海洋农业和水务局2名班子成员被立案查处,下属单位共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2人被谈话函询问题。
一是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加大指导督促局属各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结合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对党员干部一一“过筛子”。四是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形成监督合力,推动管党治党严实硬。
取得成效: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出台《局2020年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清单》《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已组织开展了全局系统党建工作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到位;已组织局系统各党组织针对“两个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对薄弱环节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并列入了问题整改清单,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已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了加强局直属机关纪委建设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
3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有的下属单位照抄照搬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方案问题。
一是以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为抓手,认真对照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各方面各环节;二是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要求对自行制定的党建文件开展自查,专项整治照搬照抄问题,并要求局属党组织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
取得成效:局党组以党组中心组的形式学习了******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并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事宜;组织局属各党组织开展了相应学习和梳理自查工作,共排查文件41份,发现问题并整改6份,4个局属单位党组织已制定或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不够规范,内控机制不严问题
33.针对自行采购项目直接委托较为普遍问题。
一是严格采购流程、做好内控,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组织;二是督促相关课题组进行整改、履行条款,并对“村民代表议事协商试点课题”进行服务评价和结果跟进。
取得成效:2020年局所有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自行采购项目均已按规委托第三方组织;补充了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和成果汇编。
34.针对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围标风险问题。2017年市农发中心3个项目,两家投标公司存在关联;台创园5个项目的参与投标公司存在关联问题。
一是农发中心召开党委会及领导班子专题会,对风险项展开自查,及时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成立内审小组,制定内审制度,完善内控体系的建设和实施;三是组织学习招标规范文件;四是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工作及深化机关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取得成效:市农发中心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办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与控制实施办法》《预算业务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规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以制度管项目,并认真自查自纠,按要求报送了《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政府采购第一轮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十三)关于渔政船舶维修、保管弄虚作假问题
35.针对有的执法船部分维修项目重复率高、价格虚假,部分维修项目不明确,真实性存疑。个别艇船上排维修项目投标报价清单与预算报价单高度吻合,存在串标风险。扣押船舶保管制度不完善,日常管理较为混乱,费用支付依据不充分问题。
一是分析研判出现相关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二是完善执法船艇维修管理制度、规范船艇维修预算编制、规范船艇扣押保管制度、专项经费内控管理和涉案船看管程序;三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做好招标采购风险防控。
取得成效:经查实:1.针对维修项目重复率高问题,因海洋渔业监管要求越来越高,各船艇使用频率高、强度大,致船艇重要关键部件磨损严重,导致部分项目维修重复率高;2.针对维修项目不明确问题,因部分船艇船龄大、使用率高,且因长时间离岸需船上副机连续发电,导致副机需要频繁维修。同时,部分船员操作不够熟练,也一定程度增加了船艇维修率;3.针对项目不明确问题,因船艇维修服务缺乏市场标准价或政府指导价,难以确定价格标准,采购部门只能通过邀请多家船厂报价的方式进行预算编制,习惯上通过船用图纸或现场实地报价,预算清单内容表述较为笼统,维修内容的具体规格、数量不够细化,容易导致部分维修项目不明确、预算价格标准难以统一;4.针对预算报价单高度吻合问题,因船艇维修的特殊性,能提供大型船艇上排维修且实际具备参与招标资格的供应商往往只有三四家,虽然支队严格按公开招标流程实施招标,但个别上排维修项目存在有些参与预算报价的单位又参与投标的情形,造成报价清单与预算报价单高度吻合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支队出台《执法船艇建造和维修保养管理办法》《广东省渔政总队珠海支队涉案船舶看管实施办法》,多次修订《广东省渔政总队珠海支队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开展支队执法船艇驾驶员培训。
(十四)关于违规发放农机补贴问题
36.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制度执行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大力调水环保技术公司违规享受补贴54.18万元,被省农业厅和财政厅通报,至今仍未完成整改问题。
一是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业务监管核查工作,加强补贴的核实发放和监督检查;二是继续跟进大力公司违规享受补贴案件。
取得成效:各区农机部门已按规加强了农机补贴核实发放和监督检查,堵住了工作漏洞;大力公司已于2020年2月注销,其违规资金现正由省财政厅通过司法程序追缴,市农机所及各区农机主管部门协助追缴。
三、提升整改成效,持续常抓常改,开创工作新局面
经过六个月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常抓常改,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把整改融入到我局各项工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破阻力开新局。继续认真学习***关于“三农”工作部署要求和******关于农业农村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乡村振兴工作新部署硬任务,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努力破除影响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阻力,不断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对标对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珠海特区定位,树品牌、强弱项、补齐短,大力推动“五大振兴”齐头并进。做好做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各项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出色完成***和省委交给珠海特区的光荣政治任务。
(二)以党建引领为目标,切实加强局系统党组织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建主业责任,树牢抓好党建工作是最大政绩理念,提升党建政治引领作用,强化各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千方百计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业务发展的精神动力。完善学习、党日活动制度,夯实党建基础。认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向和调子,主动做好党员干部思想引导和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健康开展。
(三)以巡察整改为起点,彻底解决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发展,彻底解决并主动预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抓住对口扶贫、乡村振兴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要领域,切实加强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工作,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确保项目高质及时落地,确保决胜脱贫攻坚之后没有干部倒下,确保在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干部作风更加务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56-2118697;邮政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snyncjrsk@zhuhai.gov.cn。
中共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