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菏泽火车站广场人防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
菏 泽 市 物 价 局
关于菏泽火车站广场人防地下停车场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菏价费发〔2018〕14号
菏泽市人防办:
你办《关于申请菏泽火车站广场人防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一)大、中、小型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30分钟后开始计费,大、中型车每小时每车3元,小型车每小时每车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二)停车场收费实行24小时内累计最高限额。大、中型车30元/24小时,小型车20元/24小时。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对下列情况和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
(四)其他依法应当免费的车辆。
三、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你院应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服务,维护规范有序的停车秩序,使用正规的收费票据,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免费对象、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价格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该标准有效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期满前三个月需重新报批。
菏泽市物价局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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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价费发〔201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