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皇姑区尚品匠心糕点店不合格曲奇饼干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8月12日),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沈阳市皇姑区尚品匠心糕点店经营的曲奇饼干
(一)2022年5月11日,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过程中,沈阳市皇姑区尚品匠心糕点店的曲奇饼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项目实测值超出食品安全标准指标,单项判定不合格。
(二)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山所收到相关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并按规定的要求对沈阳市皇姑区尚品匠心糕点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所涉不合格样品相关商品系当事人自制,由于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模具混用且未及时清理,共4公斤。至检查时止,上述商品均已于2022年6月9日前售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沈皇市监处字〔2022〕041号,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注销登记备案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针对当事人上述行为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同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警告。
(三)当事人于2022年6月9日收到我局送达的不合格批次曲奇饼干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相关《检验报告》材料后,于当日在销售区域及市场入口张贴“召回公告”信息。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山所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已依法监督经营单位采取召回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求经营企业认真把控生产过程,把好所售商品产品质量关,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时刻履行好义务。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