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全国率先实行承诺服务
青岛日报讯 近日,市民政局在全国率先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承诺服务制度,以推进这项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市民政局的承诺服务包括:各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在从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及时、准确、应保必保;做到政策
规定、工作程序、保障对象情况、保障救助金额和工作人员、监督电话的“五公开”。
即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状况由社区居委会“申请低保家庭评估小组”组织评估,最低生活保障的资格由社区居委会民主议事会、街道办事处审核,区(市)民政局
审批。为了改变过去审核审批周期过长的问题,相应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限时服务,承诺从填写《申请暨审批表》到完成审批,不超过20个工作
日。
市民政局还承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人员做到准确领会运用政策法规、准确了解掌握保障家庭状况、准确计算发放救助资金,坚持保障家庭审批和注销动态管理,做
到该保障的一户不漏,随增随保,不该保障的一户不保,随超标随注销,并在市内四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工作时间由专人值守,其余时间自动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