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立方米由075元调为1元管道煤气明起提价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燃气集团获悉,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民用管道煤气价格的通知》,我市管道煤气价格将由现行每立方
米0.7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00元。市燃气集团将从8月1日起至9月30日,组织员工入户抄表,办理价格调整前的截止抄表手续。
据了解,《通知》规定,此次价格调整仅涉及管道煤气,大中小学校的学生食堂、幼儿园等福利性用户也在调价范围之内。同时对持有市民政局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证》的低收入家庭,使用管道煤气实行“双轨制”价格。即每户每月用气量在30立方米以内的部分,仍执行每立方米0.75元,其差价部分由财政据实核拨发给管道煤气经营企
业,超过30立方米的部分执行每立方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