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加大对大沽河重点治理工程的监督力度
大沽河下游治理一期工程,是市政府和胶州市确定的重点工程之一,为保证大沽河下游治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胶州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工程建设有关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及时制订下发了《关于保障大沽河下游治理一期工程顺利实施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抓好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工程招标要提前两天把实施意见书面报该市监察局,由市监察局安排专人参加现场监督。组织6名工作人员,深入各工程招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监督。增加公开招投标的社会监督力度,组织了部分机关干部、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干部等人员参与现场监督。通过前移监督“关口”,严密组织公开招投标,有效地防止了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人情工程”、“关系工程”、“指定工程”等问题的滋生。仅此一项,大沽河下游治理一期土方工程,从测算投入工程建设资金2889万元,减少到1951万元,节约工程建设资金938万元。为确保大沽河工程建设有关政策规定得到有效落实,紧紧围绕大沽河治理工程建设的“两工”使用、工程招投标、捐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工程质量等落实情况,联合检查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严肃组织纪律,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