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体育办开展游泳馆安全检查工作
为加强全区游泳场馆的监督检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游泳场馆有序开放,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1月19日,区体育办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辖区内游泳场所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游泳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获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场所开放技术要求;是否根据要求配各符合安全标准需要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救护人员、巡场员等安全责任人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是否取得有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场所是否设置齐全、醒目的各类安全标识,配备安全经营必需的救护设备和器材,以及广播、通讯、视频安防监控、应急照明用电源等设备,保证安全疏散符合标准要求;场所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设施是否定期保养与维护;场所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做好相关安全信息的公示;是否按规定数量控制入场人数,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要求相关负责人要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时刻保持警惕,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通过安全检查,推动全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经营高危险性体育场所安全意识,为人民群众健身安全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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