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水土保持局关于对临洮县纸坊路棚户区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对〈临洮县纸坊路棚户区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的请示》(临城投经发〔2018〕57号)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工程概况
临洮县纸坊路棚户区改造工程位于洮阳镇纸坊路中段南侧,东、南均为居民区,西邻电厂渠,北临纸坊路,地处东经103051′9.47",北纬35022′56.17",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1层住宅楼2栋,总建筑面积10448.35m2,地上建筑面积9408.15m2,地下总建筑面积1040.2 m2。项目总占地面积0.4534hm2,占地类型为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均为永久性建设用地。本项目挖方共计33581m3,填方共计5911m3,弃方29710 m3。建设工期为2018年7月开工,2019年6月竣工,总工期12个月。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属建设类项目。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分析评价。
(二)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该项目工程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0.5369 hm²,项目建设区面积为0.4534hm²,直接影响区面积0.0835 hm²。
(四)同意项目建设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防治措施。鉴于工程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各项措施实施进度,高度重视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
(四)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临洮县水土保持局备案。
(五)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有重大变更,应该及时补充修改,并报我局批准。
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纸坊棚户区批复.pdf
临洮县水土保持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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