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办联合区文联走访辖区社会组织
针对部分社会组织未依法参加2011年度检查的情况,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办近期陆续约谈、走访相关社会组织,了解社会组织运作情况。对运作良好但未依法年检的,督促其尽快递交年检材料。对社会组织出现无法按照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自行解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引导其在进行财产清算后办理注销手续;对活动不正常、运作能力弱、社会认可度低的社会组织,引导其进行合并或注销;对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混乱、超过一年未开展活动、符合注销条件但不办理注销手续的,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未年检的,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三年年检基本合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有序退出。
9月12日下午,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办负责人与区文联工作人员一行4人来到罗湖区文化馆,对业务主管单位为区文联的社会团体进行实地走访。此次走访对象包括罗湖区舞蹈协会、罗湖区戏剧家协会、罗湖区摄影家协会、罗湖区民间文艺家协会等共八家社会团体。主要通过座谈了解上述社会团体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以及历年年检情况,并实地参观了各社会团体活动图片展示。
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上述社会团体均能正常运作,业务活动也能有序开展。走访的社会团体纷纷表示,由于对社会团体法规政策不够了解,导致未能按时参加社会组织年检。日后,将认真学习社会团体相关规定,认真对待年检工作,并尽快收集、递交年检材料,依法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同时,两家未及时变更地址的社会团体也表示,将尽快报送变更材料,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