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组织部四个环节确保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不走过场
在每年一度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区委组织部坚持抓实方案审批、民主测评、分类评审、结果运用等四个环节,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真正考核出正气,考核出干劲。
抓实方案审批环节,确保考核过程的规范性。按照考核规定的权限、时间、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认真制定本地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并经“一把手”审核盖章后上报区委组织部。组织部在审批方案的过程中,主要针对各单位的等次比例申报计划及考核程序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2007年全区有10个单位因程序简单,不合要求,被责令重新制定工作方案。
抓实民主测评环节,力求考核评审的真实性。要求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要在机关(含二级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述职、测评,将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纳入测评范围,测评结果和述职报告也须上报区委组织部。将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评审依据,并规定了评优人员在测评中所占优秀票的比例。
抓实分类评审环节,体现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对81名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实行分层单列评审,根据不同工作特点、不同工作基础、不同工作岗位,制定不同的考核内容和标准,以民主测评结果、分管领导评鉴建议、年度工作指标完成奖惩情况为依据,同时参考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年度考学、干部培训及“一票否决”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抓实结果运用环节,增强考核工作的激励性。组织部将结合《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年度考核结果与晋职、增资、培训等挂钩的相关政策规定,注重优秀等次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考核工作的健康开展。(区委组织部综干科)